为适应新时代发展特点,提升防水社团组织的服务水平,由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主办,吉林省建筑防水协会协办的2019年建筑防水行业社会组织会长/秘书长联席工作会议于8月24日在延吉召开。
今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文件指出,“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各地区,沐鸣登陆各部门都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行业协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显。
为适应新时代发展特点,提升防水社团组织的服务水平,由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主办,吉林省建筑防水协会协办的2019年建筑防水行业社会组织会长/秘书长联席工作会议于8月24日在延吉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管理一处主任科员成敏,中国建筑防水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国科,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朱冬青,中国建筑防水协会驻会副会长苗燕,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会长瞿培华,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秘书长张可文,中国建筑学会建筑防水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岳晓红,吉林省建筑防水协会会长宫安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此外还有来自全国40多个防水社团组织的近60位代表参会。会议由苗燕驻会副会长和瞿培华会长主持。
作为协办单位,宫安会长致欢迎词,他介绍了吉林省建筑防水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吉林省建筑防水协会的发展历程。
上午的研讨环节由苗燕副会长主持。成敏女士做了题为《社会团体规范管理》的发言,她重点介绍了社会组织的分支机构管理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她强调社会组织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分支(代表)机构,需规范分支(代表)机构的财务管理,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应当纳入社团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不得计入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她介绍了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遵守六项规定,指出无论评选前,评选过程中还是评选后,无论采取何种收费形式,凡是与评选活动直接相关的收费,均应被设为评比表彰收费。
何国科律师的发言题目是《行业协会商会依法治理及行政处罚案例分》,他介绍了社会组织相关法律体系,结合案例分析了行业组织如何开展依法治理,如何完善依法治理,分享了行业协会行政处罚状况
朱冬青秘书长做了《协会管理与行业发展探讨》的主旨发言,他分析了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现状,介绍了相关部门对社会组织管理的重点,分享了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在党建,涉企收费,评比表彰等方面的做法。他还介绍了行业发展背景与现状,分析了行业经济形势,总结了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朱冬青秘书长向参会代表推荐了《社会组织管理精要十五讲》一书,并提出希望组织与这本书相关的培训活动,期待能与各防水社会组织一同参加。
张可文秘书长分享了其对社会组织工作和建筑业发展的观点,提出新时代社会组织的特点是政会分开,宗旨清晰,收费清晰,服务内容明确。他介绍了2019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各地区建筑业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与劳动生产率情况建筑业资质企业基本情况,沐鸣登陆细分市场表现,代表性企业表现,下半年宏观经济形势展望和建筑业发展展望。
下午的研讨环节由瞿培华副会长主持。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志远做了《团体标准相关政策和实践探讨》报告,他介绍了我国标准化改革情况,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背景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解读。
随后,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会长瞿培华,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秘书长刘福义,吉林省建筑防水协会会长宫安,寿光市防水行业协会会长郑家玉,四川省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李岩,平舆县建筑防水协会会长郑进中,项城市防水协会秘书长王清远等分别做了社团组织管理及防水行业发展情况分析。自由发言环节,各代表就如何吸引青年工从事防水行业展开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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