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唐光明)1月6日,记者接到市民尹女士报料,2018年她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长租公寓转租,近日,长租公寓收了租户租金,却拖欠租金,并想单方面解除合约,但是租户已经缴纳了租金,使得尹女士收房困难,使得业主与租户陷于两难困境。
尹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她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给一家长租公寓,合同期为3年。2020年12月29日,长租公寓负责人提出了房租在合同约定基础上打八折的要求,因为没有得到尹女士同意,因此,长租公寓单方面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
此时,长租公寓已经拖欠尹女士两个月房租。尹女士说,长租公寓已经多次拖欠房租现象,现在长租公寓收了租户房租,又拖欠她的租金,又毁约,使租客不愿搬走,她拿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子,一时间,她和租户陷入两难境地。
尹女士说,按照合同约定,长租公寓应该缴纳拖欠租金,并补上后续租金;如果不能履行合同,长租公寓就要缴纳拖欠租金,安置好目前的租户,补偿她的经济损失。但是长租公寓因为资金链存在问题,双方谈判陷入僵局。
1月6日下午,尹女士和长租公寓负责人相约来到景华社区工作站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过社区工作站专职调解员戴先生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长租公寓补交房租,尹女士适当优惠房租,解开了尹女士和租户的困局。
据调解员戴先生介绍,近期房屋租赁纠纷比较多,忙碌时一天调解十余宗租赁纠纷。其中有长租公寓资金链断裂、二房东出现问题等多种情况,但经过社区工作站调解之后,大多能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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