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月4日,广州市集中挂牌4宗商业商务用地,总起始价11.05亿元。
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移动互联网产业园AB2115017、AB2115022地块起始价5.2亿元。
该地块编号为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1〕2号,宗地面积24233㎡(可建设用地面积13158㎡,其中AB2115017地块6389㎡;AB2115022地块6769㎡),计容建筑面积≤62596㎡(其中AB2115017地块≤28751㎡;AB2115022地块≤33845㎡),竞买保证金10422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不接受自然人竞买或联合竞买。地块须建设成智能法律服务产业园,产业方向为法律服务相关领域。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在广州市白云区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得迁出。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项目建成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地块用地范围内道路用地8527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2548平方米,由受让人按规划要求配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该地块道路和绿地用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移动互联网产业园AB2115023地块起始价1.58亿元。
该地块编号为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1〕3号,宗地面积9701㎡,可建设用地面积6267㎡,计容建筑面积≤21621㎡,竞买保证金3161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不接受自然人竞买或联合竞买。地块须建设成分布式综合管控平台创新中心,产业方向为超高清视频、5G 智能应用等相关领域。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在广州市白云区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得迁出。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项目建成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70%,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地块用地范围内道路用地2589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845平方米,由受让人按规划要求配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该地块道路和绿地用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天河区航天奇观一期北AT1003006地块起始价2.66亿元。
该地块编号为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1〕4号,宗地面积40444㎡,可建设用地面积21337㎡,计容建筑面积≤29154㎡(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0%),竞买保证金5311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所开发项目的产业业态为电商运营。竞得人须在广州市天河区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竞得土地后注册关系、实际经营地址及统计关系10年内不迁离广州市天河区。
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物业的自持年限自首次登记之日起不少于20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须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竞得人需按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道路用地、绿地用地,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天河区政府指定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天河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和绿地用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天河区航天奇观一期北AT1003063地块起始价1.61亿元。
该地块编号为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1〕5号,宗地面积5808㎡,计容建筑面积≤1687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0%),竞买保证金3212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竞买人或其股东方须为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服务的企业,具备2019年度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员单位资格。
竞得人须在广州市天河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竞得土地后注册关系、实际经营地址及统计关系10年内不迁离广州市天河区。
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物业的自持年限不少于20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须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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